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党校工作管理条例

2008-05-07 13:44:11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1  

简介: 一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党校是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领导下的,负 责对全院学生党员和学生中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的专门组织机构。 院学生党校同时接受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工作指导。院学生党校办 ...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党校是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领导下的,负责对全院学生党员和学生中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的专门组织机构。院学生党校同时接受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工作指导。院学生党校办公地点在院学工部,由学工部委派专人负责。

、院学生党校的工作职责是:教育引导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思想理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培训全学院学生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院学生党校负责制定学生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而制定的教学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材选购,负责授课人员的选聘。培训班原则上每学期分别举办12期,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各系学生业余党校,受各系党总支(直属支部)领导,并接受院学生党校的工作指导。系学生业余党校,主要是面对本系学生,组织学员进行基础性的学习,普遍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考察积极分子,并为院学生党校输送党员。

五、 院学生党校,培训学生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采取集中培训(全部是学生课余时间),统一授课的方式。院学生党校学员必须是经过系业余党校培训,并经过培养考察确定为学生党员骨干和准备发展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

、担任院学生党校的教学人员要坚持政治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发扬教学民主,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做好服务工作。

七、 参加院学生党校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的纪律,服从管理,保证出勤,学员在党校的表现结业时以文字记入入党考察材料和学生党员的文书档案。

、学员培训结束时举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没有通过院学生党校培训或培训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党

                                  二零零三年三月

责任编辑:yeha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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