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及“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细则
为了更好的建设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中心组织部决定举办每月一次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及勤工助学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 评选方法:
1.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每个月的上旬于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处取得检查情况,作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评选标准,然后从不同的岗位之中按照1%的比例进行评选。
2. 勤工助学之星:从每个月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中评出最优秀的一人作为勤工助学之星。
二. 奖励:
每月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都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以及奖品一份;获得勤工助学之星称号的同学除以上奖励之外还将获得由学工办勤工助学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一份,并且将其个人资料发布于美丽城市网,做为全体勤工助学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 勤工助学之星的义务:
1. 勤工助学之星有义务为新上岗的同学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组织部届时安排)。
2. 勤工助学之星在工作中必须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的作用,并且有权利也有义务在工作中对其他同学做出指导。
3. 对于那些已获得勤工助学之星或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称号、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敷衍、不负责任的同学,组织部有权利在获得学工办批准的情况下撤消该同学的称号,并对其进行处分。
4.以上细则的解释权属于院勤工助学中心
责任编辑:wangyufeng



